
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关于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并修订基
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
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
《公
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《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
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
(以下简称“基金合同”)的约定,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
称“本公司”或“基金管理人”)经与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
基金”
)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,决定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起调低本
基金的管理费率,并对基金合同和《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》
(以
下简称“托管协议”)有关条款进行修订。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:
一、调低本基金管理费率的方案
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.35%调低至 0.30%。
二、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
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,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
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,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。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,
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。
基金管理人对《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和《华泰柏瑞稳健收
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,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
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。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起生效,自 2025 年 7 月
重要提示:
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,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,并在根
据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规定更新的《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
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。
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。
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:400-888-0001、
(021)38784638
本公司网站:www.huatai-pb.com
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管理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。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
况,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(更新)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(更新)及相关法律文
件。
风险提示:
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,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
基金表现的保证。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
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、风险承受能
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,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。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
“买者自负”原则,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,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
险,由投资人自行承担。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(更新)和
基金产品资料概要(更新)等基金法律文件,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,在了解基金情
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、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,
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,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。
特此公告。
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
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
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
修改前 修改后
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
(二)基金费用计提方法、计提标准和 (二)基金费用计提方法、计提标准和
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
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
值的 0.35%年费率计提。 值的 0.3%年费率计提。
在通常情况下,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在通常情况下,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
金资产净值的 0.35%年费率计提。计算方法 金资产净值的 0.3%年费率计提。计算方法如
如下: 下:
H=E×0.35%÷当年天数 H=E×0.3%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,按月支付。经基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,按月支付。经基
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,由基金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,由基金
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
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。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。
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
修改前 修改后
十一、基金费用
(一)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(一)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
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
值的 0.35%年费率计提。 值的 0.3%年费率计提。
在收取费用的情况下,基金管理人的基 在收取费用的情况下,基金管理人的基
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.35%年费率计 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.3%年费率计
提。 提。
在通常情况下,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在通常情况下,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
金资产净值的 0.35%年费率计提。计算方法 金资产净值的 0.3%年费率计提。计算方法如
如下: 下:
H=E×0.35%÷当年天数 H=E×0.3%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,逐日累计至每个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,逐日累计至每个
月月末,按月支付。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月月末,按月支付。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
管人核对一致后,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 管人核对一致后,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
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
基金管理人。 基金管理人。
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,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,基金管理人
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 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
收款账户。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, 收款账户。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,
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 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
账户变更通知。 账户变更通知。
注: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上述修改之处一并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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